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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草纲目》五十二卷 (明)李时珍 撰

《本草纲目》  (明)李时珍 撰

  ●《本草纲目·序》

  纪称望龙光,知古剑,觇宝气,辨明珠,故萍实商羊,非天明莫洞。厥后博物称华,辨字称康,析宝玉称倚顿,亦仅仅晨星耳。楚蕲阳李君东璧,一日过予弇山园谒予,留饮数日。予窥其人,晬然貌也,癯然身也,津津然谈议也,真北斗以南一人。解其装,无长物,有《本草纲目》数十卷。谓予曰:时珍,荆楚鄙人也,幼多羸疾,质成钝椎,长耽典籍,若啖蔗饴。遂渔猎群书,搜罗百氏。凡子史经传,声韵家圃,医卜星相,乐府诸家,稍有得处,辄著数言。古有《本草》一书,自炎皇及汉、梁、唐、宋,下迨国朝,注解群氏旧矣。第其中舛谬差讹遗漏,不可枚数。乃敢奋编摩之志,僭纂述之权。岁历三十稔,书考八百余家,稿凡三易。复者芟之,阙者缉之,讹者绳之。旧本一千五百一十八种,今增药三百七十四种,分为一十六部,著成五十二卷,虽非集成,亦粗大备,僭名曰《本草纲目》,愿乞一言以托不朽。予开卷细玩,每药标正名为纲,附释名为目,正始也。次以集解、辨疑、正误,详其土产形状也。次以气味、主治、附方,著其体用也。上自坟典,下及传奇,凡有相关,靡不备采。如入金谷之园,种色夺目;发登龙君之宫,宝藏悉陈;如对冰壶玉鉴,毛发可指数也。博而不繁,详而有要,综核究竟,直窥渊海,兹岂禁以医书觏哉。实性理之精微,格物之通典,帝王之秘录,臣民之重宝也。李君用心加惠何勤哉。噫!碔玉莫剖,朱紫相倾,弊也久矣。故辨专车之骨,必俟鲁儒;博支机之石,必访卖卜。予方著《弇州卮言》,恚博古如《丹铅卮言》后乏人也,何幸睹兹集哉。兹集也,藏之深山石室无当,盍锲之,以共天下后世味《太玄》如子云者。

  时万历岁庚寅春上元日,弇州山人凤洲王世贞拜撰。

  辑书姓氏

  敕封文林郎四川蓬溪县知县蕲州李时珍编辑

  云南永昌府通判男李建中、黄州府儒学生员男李建元校正

  应天府儒学生员黄申、高第同阅

  太医院医士男李建方、蕲州儒学生员李建木重订

  生员孙李树宗、生员孙李树声、生员孙李树勋次卷

  荆府引礼生孙李树本楷书

  金陵后学胡承龙梓行

  《本草纲目·附图》卷之上

  阶文林郎蓬溪县知县男李建中辑

  府学生男李建元图

  州学生孙李树宗校

  《本草纲目·附图》卷之下

  阶文林郎蓬溪县知县男李建中辑

  州学生男李建木图

  州学生孙李树声校

  ●《本草纲目》总目

  第一卷

  序例上

  第二卷

  序例下

  第三卷

  百病主治药上

  第四卷

  百病主治药下

  第五卷

  水部二类

  木之一天水类一十三种

  木之二地水类三十种

  第六卷

  火部一类

  火之一凡一十一种

  第七卷

  土部一类

  土之一凡六十一(一:原脱,据分目录补。)种

  第八卷

  金石部四(四:原作五,据分目录改。)类

  金石之一金类二十八种

  石之二玉类一十四种

  第九卷

  石部二

  石之三石类上三十二种

  第十卷

  石部三

  石之四石类下四十种。

  第十一卷

  石部四

  石之五卤石类二十种,附录二十七种

  第十二卷

  草部十(十:原作十一,据分目录改。)类

  草之一山草类上三十一种

  第十三卷

  草部二

  草之二山草类下三十九种

  第十四卷

  草部三

  草之三芳草类五十六种

  第十五卷

  草部四

  草之四隰草类上五十三种

  第十六卷

  草部五

  草之五隰草类下七十三种

  第十七卷

  草部六

  草之六毒草类四十七种

  第十八卷

  草部七

  草之七蔓草类七十三种,附录一十九种

  第十九卷

  草部八

  草之八水草类二十三种

  第二十卷

  草部九

  草之九石草类一十九种

  第二十一卷

  草部十

  草之十苔类一十六种

  草之十一杂草类九种,有名未用一百五十三种

  第二十二卷

  谷部四类

  谷之一麻麦稻类一十二种

  第二十三卷

  谷部二

  谷之二稷粟类一十八种

  第二十四卷

  谷部三

  谷之三菽豆类一十四种

  第二十五卷

  谷部四

  谷之四造酿类二十九种

  第二十六卷

  菜部五类

  菜之一荤菜类二十二种

  第二十七卷

  菜部二

  菜之二柔滑类四十一种

  第二十八卷

  菜部三

  菜之三蓏菜类一十一种

  菜之四水菜类六种

  菜之五芝栭类一十五种

  第二十九卷

  果部六类

  果之一五果类一十三种

  第三十卷

  果部二

  果之二山果类三十四种

  第三十一卷

  果部三

  果之三夷果类三十一(一:原作二,据分目录改。)种

  第三十二卷

  果部四

  果之四味类一十三种

  第三十三卷

  果部五

  果之五蓏类九种

  果之六水果类六种,附录二十三种

  第三十四卷

  木部六类

  木之一香木类三十五种

  第三十五卷

  木部二

  木之二乔木类五十二种

  第三十六卷

  木部三

  木之三灌木类五十一种

  第三十七卷

  木部四

  木之四寓木类一十二种

  木之五苞木类四种

  木之六杂木类七种,附录十九种

  第三十八卷

  服器部二类

  服器之一服帛类二十五种

  服器之二器物类五十四种

  第三十九卷

  虫部四类

  虫之一卵生类上二十三(三:原作二,据分目录改。)种

  第四十卷

  虫部二

  虫之二卵生类下二十二(二:原作一,据分目录改。)种

  第四十一卷

  虫部三

  虫之三化生类三十一种

  第四十二卷

  虫部四

  虫之四湿生类二十三种,附录七种(附录七种:

  原脱,据分目录补。)

  第四十三卷

  鳞部四类

  鳞之一龙类九种

  鳞之二蛇类一十七种

  第四十四卷

  鳞部二

  鳞之三鱼类三十一种

  鳞之四无鳞鱼类二十八种,附录九种

  第四十五卷

  介部二类

  介之一龟鳖类一十七种

  第四十六卷

  介部二

  介之二蚌蛤类二十九种

  第四十七卷

  禽部四类

  禽之一水禽类二(二:原作一,据分目录改。)十三种

  第四十八卷

  禽部二

  禽之二原禽类二十三(三:原作二,据分目录改。)种

  第四十九卷

  禽部三

  禽之三林禽类一十七种

  禽之四山禽类一十三种,附录一种

  第五十卷

  兽部五类

  兽之一畜类二十八种

  第五十一卷

  兽部二

  兽之二兽类三十八种

  兽之三鼠类一十二种

  兽之四寓类、怪类共八种

  第五十二卷

  人部一类

  人之一凡三十七(七:原作五,据正文实数改。)种

  右通计一十六部,六十类,一千八百九十七(七:原作二,据正文各卷实数改。)种。

  ●凡例

  《神农本草》三卷,三百六十种,分上、中、下三品。梁·陶弘景增药一倍,随品附入。唐、宋重修,各有增附,或并或退,品目虽存,旧额淆混,义意俱失。今通列一十六部为纲,六十类为目,各以类从。三品书名,俱注各药之下,一览可知,免寻索也。

  旧本玉、石、水、土混同,诸虫、鳞、介不别,或虫入木部,或木入草部,今各列为部,首以水、火,次之以土。水、火为万物之先,土为万物母也。次之以金、石,从土也。次之以草、谷、菜、果、木,从微至巨也。次之以服器,从草木也。次之以虫、鳞、介、禽、兽,终之以人,从贱至贵也。

  药有数名,今古不同,但标正名为纲,余皆附于释名之下,正始也。仍注各本草名目,纪原也。

  唐、宋增入药品,或一物再出三出,或二物三物混注,今俱考正分别归并,但标其纲,而附列其目。如标龙为纲,而齿、角、骨、脑、胎、涎皆列为目;标粱为纲,而赤、黄粱米皆列为目之类。

  诸品首以释名,正名也。次以集解,解其出产、形状、采取也。

  次以辨疑、正误,辨其可疑,正其谬误也。次以修治,谨炮炙也。次以气味,明性也。次以主治,录功也。次以发明,疏义也。次以附方,著用也。或欲去方,是有体无用矣。

  旧本附方二千九百三十五,今增八千一百六十一。

  唐、宋以朱墨圈盖分别古今,经久讹谬,今既板刻,但直书诸家本草名目于药名、主治之下,便览也。

  诸家本草,重复者删去,疑误者辨正,采其精粹,各以人名书于诸款之下,不没其实,且是非有归也。

  诸物有相类而无功用宜参考者,或有功用而人卒未识者,俱附录之。

  无可附者,附于各部之末。盖有隐于古而显于今者,如莎根即香附子,陶氏不识而今则盛行,辟虺雷昔人罕言,而今充方物之类,虽冷僻不可遗也。

  唐、宋本所无,金、元、我明诸医所用者,增入三十九种。时珍续补三百七十四种虽曰医家药品,其考释性理,实吾儒格物之学,可裨《尔雅》、《诗疏》之缺。

  旧本序例重繁,今止犬神农为正,而旁采《别录》诸家附于下,益以张、李诸家用药之例。

  古本百病主治药,略而不切,王氏《集要》、祝氏《证治》,亦约而不纯,今分病原列之,以便施用,虽繁不紊也。

  《神农》旧目及宋本总目,附于例后,存古也。